《论三刑》

原文

《阴符经》曰:恩生于害,害生于恩;三刑生于二合,亦如六害生于六合之义。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,则申刑寅,子刑卯,辰见辰自刑;寅午戌加巳午未,则寅巳,午见午自刑,戌刑未;巳酉丑加申酉戌,则巳刑申,酉见酉自刑,丑刑戌;亥卯未加亥子丑,则亥见亥自刑,卯刑子,未刑丑。合中生刑,犹人夫妇相合而反致刑伤。造化人事,共理一而巳矣。

或曰:三刑之法,以数起之。皇极中天,十为煞数,积数至十则悉空其数,天道恶盈满则覆。故数自卯顺至子,子逆至卯,极十数而为无礼之刑;寅逆至巳,巳逆至申,极十数而为无恩之刑;丑顺至戌,戌顺至未,极十数而为恃势之刑。七则冲,十则刑,六则合,一理之自然也。

寅巳申何以谓之无恩?盖寅中有甲木刑巳中戊土,戊以癸水相合为要,则癸水者,甲木之母也;戊土既为癸水之夫,乃甲之父也,彼父而我刑之,恩斯忘矣。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,申中之庚刑寅中之甲,准此同义。又云:寅有生火刑巳上生金,巳上寄生之土刑申上长生之水,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。不恤所生,遥相克制,故曰无恩。生旺主人持重少语,寡欲无情,多招失义忘恩之扰;死绝则面誉背毁,忘恩失义。入贵格则惨虐好杀,好立功业;入贱格则言行乖越,贪吝无厌。妇人得之,多产血损胎之灾。

丑戌未何以谓之恃势?盖丑中有旺水,丑乃水中之土,戌中有墓火,丑恃旺水刑戌中之墓火;戌为六甲之尊,未为六癸之,戌恃六甲之尊刑未六癸之卑;未有旺土,复恃势刑丑中之旺水。又云:未恃丁火之势以刑丑中之金,丑恃旺水之势以刑戌中之火,戌恃辛金之势以刑未中之木,故曰恃势。生旺主人精神意气雄豪,眉粗面阔,以直交人;死绝刑露瘦小,精神乖佼,是非贱佞,乐祸幸灾。入贵格则公清平正,人多畏惧;入贱格则多犯刑书暗昧之灾。妇人得之,妨害孤独。

子卯何以谓之无礼?子属水,卯属木,水能生木,则子水为母,卯木为子,子母自相刑;又卯为日门,子为阳之所生,日出于卯,子卯角立,无钦卑之道,不恤所以相生,进相刑害,故曰无礼。又云:子中独用癸水,癸用戊土为夫星而败于卯,所以子刑卯;卯中独用乙木,乙用庚金为夫星而死于子,所以卯刑子。此二家因夫见刑,女命见之,尤为不良,故曰无礼。生旺主人威肃,面无和气,气强性暴,太察不容;死绝则侮慢忽略,狭劣刻剥,少孝悌,害妻子,吴越六亲。入贵格则多掌兵权,不利近侍;位居不久;入贱格则悖凶暴,多招刑祸。

辰午酉亥何以谓之自刑?谓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,内有亥无刑;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,内有辰无刑;子午卯酉有子卯互相刑,内有午酉无刑。是以此四位谓之自刑。盖无别物相加,乃曰自也。又云:辰者水之墓,滔则盈;午者火之旺,暴则焚;酉者金之位,刚则缺;亥者水之生,旺则朽。各禀已盛太过之气而自致祸,故曰自也。生旺则沉静内毒,形容劣弱;死绝则深毒轻忽,察见渊渔,多肢节手足之灾。入贵格则机变权谋;入贱格则多忧顽愚,不情自害。带诸凶煞,非令终也。妇人主淫荡凶折之灾。

凡见刑不可便以凶论,须看五行中有无吉辰、旺相、官星、印绶、责神、德福等物,有此诸吉相扶相助,刑不为害,而反为用;如无诸吉相助,更带亡劫、天中、羊刃等煞以恶济恶,祸不可言。又云:三刑怕金。《鬼谷遗文》曰:「君子不刑定不发,若居仕路多腾达;小人到此必为灾,不然也被官鞭挞。」沈芝云:「自刑带煞不为良,年月刑肤定见伤。不是狱中憔悴死,便因刀剑刃头亡。」又云:「带辰午酉亥全,中年丧明。」又云:「自刑怕火,若中有制,未可便此以论。」

又曰:凡命三刑,全须分刑得入、刑不得入。以年为主,月日时为客,如主刑客,刑得入为贵,刑不入即贱;若客来刑主,须是刑不入方为贵格,刑得入者即贱,假令丑刑戌,看是何丑何戌,如乙丑刑庚戌,是同类相刑,不吉;刑丙戌壬戌则相生相刑,不以刑论;戊戌甲戌相克相刑。戊戌刑得入,甲戌不得入;更看祸福所生之地如何。如戊戌,福聚之地,却乙丑来刑则大吉。刑不入福聚之地,不为贵命。馀准此推。

经云:凡命定其无刑,先论太岁。盖言人恶见三刑,若月日时带煞而太岁不干预者不论,故曰先论太岁。

又云:以煞止煞,多掌兵刑之任。盖言太岁受刑而别刑若乃制刑太岁者。假令癸巳生人得戊寅日,却得庚申时之类。盖癸巳为戊寅所制,得庚申木却制戊寅之土。本有刑而却无刑,故曰以煞制煞。

古歌云:「三刑之位带三奇,天乙兼得在日时。刑若等分乾遇德,官居极品定无亏。」可见三刑要相等,更带三奇、贵人、天德为吉。

解读

《阴符经》说:恩惠从祸害中产生,祸害从恩惠中产生;三刑从二合中产生,这也如同六害从六合中产生的道理一样。例如申子辰三合,再加上寅卯辰三位,那么申刑寅,子刑卯,辰遇到辰是自刑;寅午戌三合加上巳午未,那么寅刑巳,午遇到午是自刑,戌刑未;巳酉丑三合加上申酉戌,那么巳刑申,酉遇到酉是自刑,丑刑戌;亥卯未三合加上亥子丑,那么亥遇到亥是自刑,卯刑子,未刑丑。合中产生刑,就好像夫妻结合却反而导致伤害。自然变化和人间之事,道理是一样的罢了。

有人说:三刑的法则,是根据数字推演而来的。皇极处于中天之位,十是凶煞之数,数字累积到十就会将所有相关的数归零,因为天道厌恶盈满,盈满就会倾覆。所以数字从卯位顺着数到子位,再从子位逆着数到卯位,数到十个数就形成了无礼之刑;从寅位逆着数到巳位,再从巳位逆着数到申位,数到十个数就形成了无恩之刑;从丑位顺着数到戌位,再从戌位顺着数到未位,数到十个数就形成了恃势之刑。七会形成冲克,十会产生刑害,六会达成合局,这是自然的道理。

寅、巳、申为什么被称为无恩呢?大概是因为寅中有甲木,会刑克巳中的戊土,戊土以与癸水相合为关键,而癸水是甲木的母亲;戊土既然是癸水的丈夫,那就是甲木的父亲,对方是自己的父亲,却去刑克他,恩情就被忘掉了。巳中的丙火刑克申中的庚金,申中的庚金刑克寅中的甲木,道理与此相同。又有一种说法是:寅中有生旺的火,会刑克巳上寄生的金,巳上寄生的土刑克申上长生的水,申中生旺的水刑克寅中生旺的火。不顾及所生之物,在远处相互克制,所以叫做无恩。处于生旺状态时,主人为人持重、话语较少,欲望淡薄、没有情义,常常招来那些忘恩负义之人的困扰;处于死绝状态时,就会当面夸赞、背后诋毁,忘恩负义。如果命入贵格,就会残忍暴虐、喜好杀戮,喜欢建立功业;如果命入贱格,就会言行乖张、越出常理,贪婪吝啬、不知满足。女人命中遇到这种情况,大多会有分娩时失血、损伤胎儿的灾祸。

丑、戌、未为什么被称作恃势呢?原来丑中藏有旺盛的水,丑是水中之土,戌中藏有墓库之火,丑凭借旺盛的水来刑克戌中的墓库之火;戌是六甲中最为尊贵的,未是六癸中较为卑下的,戌凭借六甲的尊贵来刑克未六癸的卑下;未中有旺盛的土,又凭借势力来刑克丑中的旺盛之水。还有一种说法是:未凭借丁火的势力来刑克丑中的金,丑凭借旺盛水的势力来刑克戌中的火,戌凭借辛金的势力来刑克未中的木,所以叫做恃势。处于生旺状态时,主人精神饱满、意气豪迈,眉毛粗、脸盘大,以正直的态度与人交往;处于死绝状态时,主人身形瘦小、面容憔悴,精神乖张狡黠,喜欢搬弄是非、卑贱奸佞,幸灾乐祸。如果入了贵格,就会公正清廉、品行端正,让人敬畏;如果入了贱格,就会多次触犯刑法,遭遇隐晦不明的灾祸。女人遇到这种情况,会遭遇妨害、孤独终老。

子和卯为什么被称为无礼呢?子属水,卯属木,水能生木,那么子水就是母,卯木就是子,子母之间相互刑克;而且卯是日门,子是阳气产生的地方,太阳从卯位升起,子和卯相对而立,没有尊卑之道,不顾及相生的关系,反而相互刑害,所以叫做无礼。还有一种说法:子中单独用癸水,癸以戊土为夫星,而戊土在卯位衰败,所以子刑卯;卯中单独用乙木,乙以庚金为夫星,而庚金在子位死亡,所以卯刑子。这两种情况因为夫星而出现刑克,女性命盘中出现这种情况,尤其不好,所以叫做无礼。处于生旺状态时,主人威严庄重,脸上没有和气,气势强盛、性格暴躁,过分明察而不能容人;处于死绝状态时,则会傲慢轻视、心胸狭隘、刻薄寡恩,缺少孝悌之心,会伤害妻子儿女,与六亲如同仇敌。如果命入贵格,大多会掌握兵权,但不利于担任近侍之职,任职时间不长;如果命入贱格,则会叛逆凶暴,多招致刑罚灾祸。

辰、午、酉、亥为什么被称为自刑呢?是说寅、申、巳、亥这四个地支中,寅、巳、申相互构成刑的关系,其中亥没有与之构成刑的情况;辰、戌、丑、未这四个地支中,戌、丑、未相互构成刑的关系,其中辰没有与之构成刑的情况;子、午、卯、酉这四个地支中,子、卯相互构成刑的关系,其中午、酉没有与之构成刑的情况。所以这四个地支(辰、午、酉、亥)被称为自刑。大概是因为没有其他事物相加影响,所以叫做“自”。又有一种说法:辰是水的墓库,水太多就会满溢;午是火最旺盛的时候,火势太猛烈就会引发焚烧;酉是金所处的位置,太刚硬就会缺损;亥是水的长生之地,水太旺盛就会腐朽。它们各自禀受了过于强盛的气而给自己招来灾祸,所以叫做“自”。处于生旺状态时,会表现得沉静但内心藏有隐患,外表看上去衰弱;处于死绝状态时,隐患深重却容易被忽视,能洞察细微之事,多有肢体手足方面的灾祸。如果命入贵格,就会有机变权谋;如果命入贱格,就会多忧愁且顽钝愚蠢,无缘无故地自我伤害。如果再带有各种凶煞,就不会有好的结局。女人命带自刑,会有淫荡、凶险夭折的灾祸。

凡是见到刑煞,不能马上就判定为凶兆,必须查看五行中是否有吉辰、旺相、官星、印绶、责神、德福等吉神。如果有这些吉神相互扶持帮助,那么刑煞不但不会造成危害,反而能发挥作用;如果没有这些吉神相助,还带有亡劫、天中、羊刃等凶煞,以恶助恶,那灾祸就难以用言语形容了。又有一种说法是:三刑怕金。《鬼谷遗文》说:“君子没有刑煞就难以发达,如果在仕途为官,就会有很多晋升发达的机会;小人遇到刑煞一定会有灾祸,不然也会受到官府的惩罚。”沈芝说:“自刑又带有凶煞不是好现象,年柱和月柱有刑煞,身体肯定会受伤。不是在监狱中憔悴而死,就是死在刀剑之下。”又说:“命中带辰、午、酉、亥齐全,中年会失明。”又说:“自刑怕火,但如果命中有克制的力量,就不能仅仅据此来论断。”

又说:凡是遇到三刑的情况,必须区分刑得入和刑不得入。以年柱为主,月柱、日柱、时柱为客。如果主刑客,刑得入是显贵之象,刑不入则是低贱之象;如果客来刑主,必须是刑不入才是显贵的格局,刑得入则是低贱之象。比如丑刑戌,要看是什么丑和什么戌,像乙丑刑庚戌,属于同类相刑,不吉利;刑丙戌、壬戌则是相生相刑,不按刑来论处;戊戌、甲戌是相克相刑。戊戌刑得入,甲戌刑不入;还要看祸福产生的地方情况如何。比如戊戌,是福气聚集的地方,要是乙丑来刑就非常吉利。刑不入福气聚集的地方,就不是显贵的命。其余情况以此类推。

经典上说:凡是判定命运中是否有刑克,要先看太岁。这是说人最忌讳遇到三刑,如果月柱、日柱、时柱带有凶煞但太岁不参与其中就不做论断,所以说要先看太岁。

又说:用凶煞来制止凶煞,多会担任掌管军事和刑罚的职务。这是说太岁受到刑克,而其他的刑克情况若是能制约刑克太岁的因素。比如,假设癸巳年出生的人遇到戊寅日,又赶上庚申时之类的情况。因为癸巳被戊寅所克制,而庚申属木能克制戊寅的土。本来存在刑克却变得没有刑克了,所以叫做以煞制煞。

古代的歌诀说:“三刑的位置带有三奇,天乙贵人又同时出现在日时柱。如果刑的力量均等,并且在乾位遇到天德贵人,那么此人必定能官居极品,不会有差错。”由此可见,三刑的力量要相等,再加上带有三奇、贵人、天德才是吉利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