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官煞混杂》
原文
人命官煞俱有谓之混杂,只取财印为用,柱元有财,运行财发,大要身强胜任其财方可,身弱官煞混,多夭贫。身旺有制亦好,无制,成印局化煞亦可。
诗曰:
官煞交加用命推,个中消息要详之,得时身旺分轻重,贵财分明辨别知。
如壬辰、丙午、丙辰、癸巳,身煞俱旺,官从戊化,德秀兼备。丁亥、壬子、丁未、癸卯,丁从壬化、亥卯未会局,水木清奇。甲午、己巳、辛酉、甲午、辛日巳丙为官,二午丁为煞,喜旺专禄,巳酉会局,胜煞,虽无制伏,初行西方,身益旺,故贵。观三命不可以混杂为贱论。
解读
人的命局中官星和煞星都存在,这叫做混杂,这种情况下只能选取财星和印星作为用神。如果命局原本就有财星,那么行财运时就会发达,但最关键的是自身命局要旺盛,能够承受住财星的力量才行。如果自身命局衰弱,又遇到官煞混杂的情况,大多会夭折或者贫困。如果自身命局旺盛且有克制官煞的力量,那也是好的;如果没有克制力量,形成印局来化泄煞星的力量也是可行的。
诗中说:
官煞交加的情况需要根据命理来推断,其中的信息要详细探究。在得时且自身命旺的情况下,要分清官煞力量的轻重,对于贵气和财运要清晰地辨别知晓。
比如壬辰、丙午、丙辰、癸巳,日主和煞星都旺盛,官星随着戊土而化,德行和秀气都具备。丁亥、壬子、丁未、癸卯,丁火随着壬水而化,亥卯未三会成局,水木清秀不凡。甲午、己巳、辛酉、甲午,辛日出生,巳中的丙火为正官,两个午火中的丁火为七杀,喜日主旺盛且专禄,巳酉合金局,能胜过煞星,虽然没有制伏煞星,但起初行西方金运,日主更加旺盛,所以能显贵。看人的生辰八字不可以因为五行混杂就判定为低贱。